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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在境内举办展览都需要办理什么

作者:庆典演出活动会议公司 09-21来源:www.cehuajn.com

这是个开放的时代,由于科技发展迅速,形成了地球村,为信息散播提供了方便。如今许多境外公司想开拓境内市场,举办展览,却不知如何下手,小编近日了解到一些相关信息

进口展览品包括 :

(一) 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的货物、物品 ;

(二) 为示范展出的机器或器具所需用的物品 ;

(三) 展览者设置临时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 ;

(四) 供展览品做示范宣传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录音带、说明书、广告等。

对于为举办技术交流会、商品展示会或类似活动而进境的货物,海关按进境展览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出口展览品包括 :为了到国外举办经济、贸易、文化、科技等展览会或者参加外国博览会,而运出的展览品,以及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小卖品和其他公用物品。

通关流程

进境展览品的通关流程是 :备案担保报关查验布展展览复出境核销。

备案。接待来华举办展览会的单位,应当将有关的批准文件,事先抄送展出地海关,并向展出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担保。展览品进境时,展览会主办单位、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可为相当于税款金额的保证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担保书,以及经海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担保。在海关指定场所或海关派专人监管的场所举办展览会,可免于向海关提供担保。

报关地点。展览会的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在展出地海关办理展览品进口申报手续。从非展出地海关进口的展览品,应当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展览品时,应向海关提交展览品清单,清单内容填写应完整、准确,并译成中文。

查验。展览会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当于展览品开箱前通知海关,以备海关到场查验。海关对展览品进行查验时,展览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并负责搬移、开拆、重新封货包装等协助查验的工作。

展览会期间展出或使用的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其它海关认为需要审查的物品,应经过海关审查同意后,方能展出或使用。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不得展出或使用,并由海关根据情况予以没收、退运出境或责令展出单位更改后使用。

驻场监管。海关派员进驻展览场所执行监管任务时,展览会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应当提供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设备,并向海关支付规费。未经海关许可,展览品不得移出展览品监管场所,因故需要移出的,应当报经海关核准。

复出境。展览会结束后,展览会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向展出地海关办理海关核销手续。展览品实际复运出境时,展览会的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递交有关的核销清单和运输单据,办理展览品出境手续。对需要运至其它设关地点复运出境的展览品,经海关同意后,按照海关对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关手续。

展览品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如需延长复运出境期限应报经主管海关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举办为期半年以上的展览会,应由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事先报海关总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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