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规定,活动集会(非酒店等室内场所)100人以上需在所属地的片区派出所进行报备活动集会(非酒店等室内场所)300人以上需在所在区的公安局进行报备,根据以往活动经验,该项内容在市中心必须进行提前沟通,为了防患于未然,需甲方给予支持。
二、城管:
倘若活动中牵涉到外场宣传画面、空飘、拱门等系列沿路边的物料都需要与当地所属城管报备,因现在为特殊时期文明城市创建因此正规程序的报批无法通过,如果以上物料是活动中的必须品,该项内容需要甲方跟城管进行协商沟通。
三、交警:
当天活动现场人数众多,为避免出现堵车情况,影响贵宾领导的到达时间,特向交警部门申报,协调活动当天现场交通状况。
四、消防:
活动现场涉及电线、彩烟等设施,秋季干燥,为防止出现起火事件,提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配备消防器械。
五、安检:
省市领导莅临,需对活动现场搭建及其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现场活动安全。